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天镇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镇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持续做好网站载体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状况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督促和指导。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指导、协调局内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现有网站宣传平台基础上,始终重视加强办税服务厅等实体阵地建设,运用宣传展板、LED显示屏等形式,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和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制度以及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法、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天镇县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及时。

下一步天镇县税务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二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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