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的总体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项通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及时公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处理申请事项。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始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局安排部署,及时报送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动态。充分利用办税大厅公示栏、电子屏发布公开事项,并对发布的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通过培训强化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局有关规定,建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7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高效开展,但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群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意愿不强,了解公开信息的渠道也有待丰富;二是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够规范,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息更新的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将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首先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结合税收宣传、法治宣传、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次是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再次是加强与政府的联系,通过“互联网+政务平台”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更新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充分满足社会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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