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大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聚焦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34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4

36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86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涉税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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