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大同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dt-11402)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1668号,邮编:037000,电话:0352-7134896,传真:0352-71348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主要精神,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了职责分工,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及时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网站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90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230

行政强制

5

0

3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不断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检索和服务功能。

  三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

  四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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