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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40000012184142Y/2023-00263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适用中国与保加利亚等国双边税收协定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时间

2023-05-31

有 效 性

全文有效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适用中国与
保加利亚等国双边税收协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截至2023年4月30日,根据税收协定缔约对方完成《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适用程序情况,《公约》适用我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公约》对上述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时间,根据《公约》第三十五条(开始适用)的规定确定。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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