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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000012184142Y/2023-00284

主题分类

人员招录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时间

2023-06-05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同岗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资格复审确认

  请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sxswsyzp@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XX单位XX岗位)”,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信息中心专技1);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XX单位XX岗位)”,例如:李四放弃面试资格(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信息中心专技1);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6月8日全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二楼大厅接待室(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本人学历查询结果一份(https://www.chsi.com.cn)。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4.近亲属在报考单位从业情况报告表(内容格式见本通知附件4),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5)。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涉及招聘岗位只递补一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351-2387540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2.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声明.doc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4.近亲属在报考单位从业情况报告表.xls

          5.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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