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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40502MB1667675E/2018-00008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标题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9-12-10

发布时间

2019-12-10

废止日期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上级税务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本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市税务局拟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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