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索引号

11140502MB1667675E/2024-00002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时间

2024-03-26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全局税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其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运用蕴含其中的观念方法指导税收实践,不断提升全局依法治税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把完成税费收入作为主责和主业,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坚持早部署、早安排,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精耕细作抓好管理,科学预测精准分析。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谋划部署,协调推进,利用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信息提醒,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三是优化纳税缴费服务。构建“5+1”办税服务新布局。打造“无窗口、无柜台、无距离”的智慧、便捷、暖心办税新模式,坚持系统化、精细化、品质化理念,由单一导税拓展为三级导税精准服务,前台导税快速反应、精准分流,中台导税互为响应、快速办理,后台导税疑难专办、兜底办税,实现税费事项全功能覆盖、全流程办理。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根据“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服务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公示,及时上传执法音像记录,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二是推动“首违不罚”清单落地。严格按照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省局《山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要求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不断规范审查流程,提高审查质量。积极稳妥开展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提升危机沟通和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用水、用电、用气、用车、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大排查,扎实做好应急值守、车辆保障等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九、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征纳互动平台等应用系统,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型升级。持续优化“网上+掌上”办税双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广度和深度。

  十、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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