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欢迎使用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除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保证您及时高效获取信息,申请前请阅读以下须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规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为提高效率,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利用“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平台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信访、咨询、举报、投诉等。如有上述需求,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3.为提高办理时效,方便您尽快获取信息,建议您按“一事一申请”原则,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4.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我局提供的信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去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58号)当面递交申请表。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邮政寄送:申请人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后,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寄至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58号,邮编:0460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长治市税务局频道潞州区税务局信息公开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后,直接点击“提交”,完成在线申请。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

1.*为必填项。

2. 申请人邮寄申请表的,需附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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