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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兄弟姐妹,但是他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
那我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6-03-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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