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按次纳税,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如何办理申报纳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规定:“三、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除本公告第二条外,应当实行按次纳税,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征收增值税。
(二)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增值税。
(三)除已征收和已被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外,自然人本年度发生的其他尚未缴纳增值税的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五、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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