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文件 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企业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该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