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文件 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标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废止日期 资源回收企业可通过哪些平台反向开票?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五、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标注“报废产品收购”字样的发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