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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优惠政策15问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1.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是否出台了医保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答: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保障经济有序发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主要有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7号);另一类是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有: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办发〔2020〕5号)等文件,为企业减轻负担,抗击疫情做好政策保障。

  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是否出台了医保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答: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积极行动,先后推出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医保明电〔2020〕3号)《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3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税办发〔2020〕11号)等文件,落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有序发展。

  3.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险种有哪些?

  答: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4.我省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有何规定?

  答:自2020年2月起,各市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5.根据我省政策,哪些单位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

  答:我省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适用于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可享受阶段性减征政策的单位原则上以医保部门业务系统中的登记注册类型为准。各统筹地区在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时,要严格区分参保单位类型,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应享尽享、应减尽减。

  6. 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的期限是多久?

  答: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7. 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的执行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执行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执行。

  8.在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享受期间补缴或者预缴医疗保险,是否享受减征政策?

  答:减征政策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医保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9.企业享受上述医保减征政策的,是否还可享受各市缓缴政策?

  答:各市出台的医保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0.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保费优惠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11.企业享受阶段性医保减征流程如何规定?

  答: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务部门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征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由医保部门征收的,医保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减征政策,按减征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

  12.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保费优惠政策期间,个人权益是否受影响?

  答:各市要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待遇支付,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待遇。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3.缴费单位2月份已缴职工医保费如何处理?

  答:2020年2月已征缴职工医保费的地区,要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对于减征部分的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4.企业已缴医疗保险退费流程如何规定,需要企业提交资料吗?

  答:税务部门征收范围的退费,由税务部门按照程序向医保部门批量申请退费,无需缴费人报送相关资料。医保部门征收范围的退费,由医保部门依职权批量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与参保单位沟通,尊重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15.企业如何获取最新的减免政策?

  答:省医保局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和相关解读,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分别在门户网站开设“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问答,供缴费人浏览学习;由医保部门征收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可拨打当地医保部门公开的咨询电话咨询,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缴费人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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