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山西省税务系统
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为更好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新税务机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确保税费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入库,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于近期发布《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一系列调整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省税务机构改革现状,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决定制发《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共六章、60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种类及适用范围16条,第三章设计和印制4条,第四章使用16条,第五章监督和管理10条,第六章附则4条。各章各条款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基金)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和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在山西省辖内印制、使用、管理山西省税务系统管辖的税收票证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要求,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合规获取税收票证的权益予以了保护。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

   附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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