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款缴库退库工作流程,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按照《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以下简称《规程》)第五十五条“各省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以《规程》为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融合国地税原有的税款缴库退库相关制度,统一口径、明确流程,制定了《山西省税务系统税款缴库退库管理办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分七章,共54条。
第一章总则共11条,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税款缴库退库的概念,提出积极推广电子缴库、电子退库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级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职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章税款缴库共10条,明确税款缴库使用的法定凭证,分别对手工缴库和电子缴库的概念及不同形式做出说明,强调税务机关、代征代售人汇总缴库要严格执行限期限额的规定,指出对因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造成税款缴库不成功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得加征滞纳金。
第三章税款退库共12条,明确税款退库使用的法定凭证,及手工退库和电子退库的概念和办理程序,突出办理退库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分离、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大额税款退库事先报告制度的具体金额标准和程序。
第四章税款调库共6条,介绍了税款调库的业务类型及具体办理流程。
第五章国库对账共4条,列明了不同方式下缴库、退库及调库的对账方法,对各级税务机关与国库的对账周期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6条,提出强化内部制约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代征代售人违反《公告》规定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5条,明确了可以参照《公告》执行的业务范围,规定《公告》的解释权归属和生效时间。
在《公告》制定过程中,总局《规程》中原则性的条款公告原文引述,对《规程》中总局要求各省予以明确细化的,省局结合工作实际给予明确。《公告》规范了各级税务机关缴库、退库、调库及对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税款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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