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
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报到有关手续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批复,原山西省国税系统2018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已经审批通过。请各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已于5月?14日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务于2018年7月27日—28日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太原市迎泽区水西门街31号)办理录用报到有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
(一)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拟录用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一式三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考察环节已交回的除外),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二楼大厅西侧,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领取《录用通知书》。凭盖章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或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或改派、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抬头应为本人所报考的原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后的新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县(市)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XX市XX区税务局。学校已派回原籍或其他单位的,请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①山西籍的外省院校毕业生已派回山西且未超过一年的,可向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办理改派手续;
②非山西籍的外省院校毕业生已派回原籍的,可向本人毕业院校或本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咨询办理改派手续;
③已在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与“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同一地点,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理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的应届毕业生,可向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办理改派手续;
④已派回生源地市、县两级教育(人事)部门或相关代理机构的,如报考单位也在本地市,可到地市一级教育(人事)部门咨询办理改派手续。
⑤其他情况如何办理改派手续,请到山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咨询。
(二)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在内的“四类人员”)”的拟录用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二楼大厅,领取《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到原单位办理人事调动、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如原单位特别要求走商调程序的,请原单位与本人报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市税务局进行商调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拟录用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二楼大厅西侧,领取《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到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机构办理转递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报到手续
(一)已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并办好《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二)社会在职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其他调转手续,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三)待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统一开具的《录用通知书》,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税务局人事科报到。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档案管理权限,新录用公务员个人档案在地市一级税务部门保管。个人档案原则上应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转寄到市税务局人事科。确因特殊原因个人自带的,应保证密封完好。档案未转来的,人员暂不接收。
(二)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所在市税务局人事科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报到时限原则上在2018年8月10日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招录公务人员初任培训有关规定,2018年新招录公务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初任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岗位实训—再集中培训”的形式,“网络自学”时间为入职报到至9月中旬,随后将有网上考试,考试成绩将据实记入个人成长账户,作为职业基础的重要依据,影响干部个人后续成长,请新录用公务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是税务工作者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必须取得的执法资格。2018年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由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考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11月中旬。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将据实记入个人成长账户,新录用公务员要把初任培训与执法资格考试有机结合。
(五)已阅读本通知的新录用人员,请尽快编辑邮件主题:“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发送到:sxgs2018@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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