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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税务: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干部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20-11-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城区税务局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税务干部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促使税务干部解放思想卸包袱,不畏风险敢担当,有效激发了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税收行政执法者安心。该局以制度创新推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税务干部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以纪律在前、管理创新、实事求是、着眼预防、履职尽责、激发活力为原则,明确容错、从轻或免予追究的具体规定和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的容错纠错流程,确立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查找原因、纠正错误,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措施,健全执法纠错改正机制,激励税务干部在税收工作中冲锋陷阵、率先垂范。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税收行政执法者放心。该局坚持把干部在税务执法,优化服务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防范风险创造营商环境而采取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措施中的失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提高效率、履职担当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差错者、警醒违纪者。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税收行政执法者定心。《税务干部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实施后,将有效促进该局税务干部无论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等税收工作中,还是在优化纳税服务、创优税收营商环境等日常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创新,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有效解决了“干活越多、出错越多、追责越多、考核越差”的问题,充分激发了税务干部愿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进一步营造了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实干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

(供稿:长治市城区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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