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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违规拆分收入偷逃税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6-0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近期,山西税务部门曝光一批商贸行业、医美行业相关偷税典型案件。其中,相关经营主体通过一址多证不合理拆分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达到少缴税款、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此次曝光的案件凸显了税务部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守护税收法治公平底线的决心。记者就此采访了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杨晋平。

杨晋平表示,违规拆分收入行为,表面上表现为同一控制人名下登记多家经营主体,各主体单独登记、独立申报,单户销售收入控制在税收优惠标准以内。实质上,往往是多家机构一套人马、资源互通、业务混同,不存在真实合理的经营拆分需求,是以套取税收优惠、少缴税款为目标实施的涉税违法行为。

“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做大做强,该类行为违背了优惠政策的初衷,破坏了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属于典型的规避税收义务的行为。”杨晋平告诉记者。

针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拆分收入的涉税问题,政策层面已有明确判定标准。2026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发布了《小微企业套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即问即答》,明确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经营行为是否具有合理目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判断,对明显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拆分收入行为予以税收调整。主要从三方面判定:一是看动机是否合理。不合理拆分以减少税款为唯一或主要目的,拆分前后企业整体规模、业务结构无实质性变化,仅通过拆分使经营收入适用更低税率或享受税收优惠。二是看业务是否真实。不合理拆分的主体往往一址多证,同一控制主体设立多家经营范围高度同质化的主体,各主体表面上独立经营,实际上人员、场所、资产高度混同。三是看交易是否公允。不合理拆分往往通过低价销售、无偿服务等方式转移利润,通过利润转移实现整体税负降低。任何企图利用拆分方式套取税收优惠、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对此,杨晋平建议,各类经营主体在规划经营模式与经营机构时,应立足真实经营需求,遵循合理商业逻辑,经营收入应当依法完整申报,杜绝不合理拆分收入、利用个人账户隐匿营收、虚列成本等行为。同时,要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准确把握各项税费政策,规范开展账务核算与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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