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珠宝店“爆单”背后的收入疑云
——揭秘临汾市尧都区伟欣珠宝店线上销售偷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临汾市尧都区伟欣珠宝店线上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该珠宝店通过隐匿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69.45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8.07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举报信牵出巨额销售疑云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直指某平台店铺“伟欣珠宝店”涉嫌隐匿销售收入。据举报材料所述,从第三方平台销售记录明细看到,该珠宝店自2021年9月开业至2024年底累计销售额达4000万元,但其纳税身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与其实际经营状况不符,存在偷漏税嫌疑。
检查人员随即对举报线索开展核查。经查,该珠宝店在线下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在线上通过开设某商城店铺销售各类饰品。截至2025年2月,该珠宝店某店铺销售商品数量达17万件,粉丝量23万人。进一步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核查发现,该珠宝店自2021年起长期零申报,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均为零。
一边是4000万销售额,一边是长期“零申报”,巨大反差明显暗藏“猫腻”,税务部门决定对该珠宝店正式立案稽查。
多维取证锁定隐匿收入证据链
立案后,检查人员对该珠宝店注册经营地进行了实地入户检查,发现其仅在某写字楼租赁几间办公室作为直播间和办公室,并无线下实体销售店面。据该店负责人陈述,其线上销售商品主要购进于南方某地,消费者通过线上商铺下单后,由其派驻在当地的员工将采购商品发往某基地,再由某基地向全国发货。最终销售货款除去平台服务费和基地费用后,由平台转至个人绑定银行卡,经营者可以直接提现。
该店负责人坦陈,自从业来其购进的商品全部来自于各处的私人档口和小作坊,无法取得发票,甚至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等,他们也从未要求平台开具过发票。销售时,消费者不要求开具发票,他们也不开具。至案发时,销售的17万件商品未开具一张发票。
检查人员判断,该模式是典型的“采购-仓储-物流”全链条体外循环模式,存在突出的偷漏税风险。随即,检查人员通过调取平台销售数据及相关银行卡交易流水,对照该珠宝店账簿凭证逐项比对核实,最终锁定了其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铁证下无可辩驳的偷税事实
检查人员再次约谈该店法人,对其进行提示提醒和政策辅导。面对完整证据链,经过“说理式”沟通,该法人最终认识到错误,承认自己法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采取多种方式隐匿收入、逃避开具发票的违法事实,合计少申报销售收入703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尧都区伟欣珠宝店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8.0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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