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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大同市金通旺达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涉案企业为一人控制两个煤炭企业,在短短六个月,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价税合计4512.58万元,其中税额622.43万元;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价税合计417.27万元,其中税额57.55万元。大同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缴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骗取的税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目前,该案经法院审理终结,依法判处该企业负责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和罚金。

大同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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