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部署启动税务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抓好学习教育相关工作,以作风建设新成效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落细,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亲自谋划确定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今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开展好学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国税务系统务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将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各级税务局党委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突出真查实改,对标对表中央明确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查摆,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有力推动落实,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对学习教育负总责,既带头搞好自身学习教育、作出示范,又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要紧密结合税务中心工作,把学习教育同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开展税务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结合起来,坚决防止“两张皮”;要坚持开门搞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干部可感可及税务系统学习教育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扎实做好规定动作,不层层加码,对发现的偏差及时纠正,确保学习教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
税务总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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