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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申请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行政登记 承诺办结时限 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网上受理 网上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办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八条、第九条。

  第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见附件4);

  (二)原《登记证书》;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税务机关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行政登记。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的,对《登记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换发《登记证书》。省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对税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进行公告,同时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抄送省税务师行业协会。

  不符合变更行政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公告,同时将有关材料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

线下通过机构所在地的省税务机关

办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23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行政相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登记变更参照本事项办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原《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1份 原件 纸质 - 表单下载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复印件 纸质 -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机构担任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还应报送 《税务师事务所机构合伙人或股东信息备案表》 2 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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