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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申请条件

  未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由省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文件确定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网上受理
网上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办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办理地点

  1.线上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2.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发票领用簿》等资料。

  5.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时,不需单独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注销的同时,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 2份 原件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表单下载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原件 - - 查验后退回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税务机关单独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税款登记证原件 1份 原件 纸质 -
适用“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1份 原件 纸质 - 查验后退回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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