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
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事项包括输入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耗用的水、电、气免退税申报和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免退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区销往横琴、平潭(以下简称区内)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水、蒸汽、电力、燃气,视同出口,由区内水电气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运输企业购进符合条件的船舶,退还增值税,购进船舶运输企业的应退税额,为其购进船舶时支付的增值税额。
享受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在购进自用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法定办结时限 |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5.对需要排除相关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业务不受办结手续时限的限制。 |
承诺办结时限 |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18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5.对需要排除相关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业务不受办结手续时限的限制。 |
是否网上受理 | 是 | 网上办理方式 | 全程网上办 |
通办范围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 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七条第(一)项。
七、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
(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见附件18),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8 号)第十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5 号)第二条第(七)项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
1.线上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2.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18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5.对需要排除相关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业务不受办结手续时限的限制。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无纸化企业只应报送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申报电子数据,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留存备查。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 1份 | 原件 | 纸质/电子 | - | 表单下载 | 无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 1份 | 原件 | 纸质 | - | 无 | 无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 | 加盖银行印章的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 | 1份 | 原件 | 纸质 | - | 无 | 无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 采购国产设备合同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 | 纸质 | - | 无 | 无 |
横琴、平潭区内水电气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 | 经所在地的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水电气使用清单》 | 1份 | - | - | - | 无 | 无 |
国际运输船舶退税 | 船舶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表明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的《船舶所 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 1份 | - | - | - | 无 | 无 |
国际运输船舶退税 | 运输企业及购进船舶从事国际运 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证明文件。 1.从事国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和旅客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国际 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海 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 2.从事国际集装箱和普通货物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内地往返港澳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和普通货物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从事大陆与台湾地区间运输的, 应提交有效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 路运输许可证》和《台湾海峡两岸 间船舶营运证》复印件。 | 1份 | - | - | - | 无 | 无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