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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申请条件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是指出口企业为申报出口退(免)税或其他涉税业务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备案以及后续变更。本事项具体包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货物退税备案、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1.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需要认定为可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总部需向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手续。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不需要单独撤回,该备案信息随着集团公司总部出口退(免)税备案的撤回而失效。

  2.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货物退税备案

  免税品经营企业享受销售货物退税政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

  如企业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应在变化之日后的首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备案变更。

  3.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从事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业务的企业,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边贸代理报关出口备案手续。

  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已备案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其仅就代理费收入进行增值税申报。

基本信息

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是否网上受理 网上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办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设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

  三、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目。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具体是指:(1)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2)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向海关报关运入海关监管仓库,专供其所属的首都机场口岸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3)国家批准的除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免税品经营企业所属的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的免税店销售的货物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 号)第一条

办理地点

  1.线上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2.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纳税人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等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事项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

办理材料

1.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份 原件 纸质/电子 - 表单下载 电子数据1份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集团公司总部首次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集团公司总部及控股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份 复印件 纸质 -
集团公司总部首次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集团公司总部及控股生产企业的章程 1份 原件 纸质 -
集团公司总部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变更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1份 原件 纸质 -

2.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货物退税备案: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货物退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份 原件 纸质/电子 - 表单下载 电子数据1份

3.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份 原件 纸质/电子 - 表单下载 电子数据1份
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1份 复印件 纸质 -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复印件 1份 复印件 纸质 -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原件/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稿 签名签章 操作 备注
代理出口协议以外文拟定的 代理出口协议中文翻译版本 1份 原件 纸质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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