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对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含水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进行合并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的纳税申报。
| 法定办结时限 | 土地增值税清算、契税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时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其他即时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由县及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实施,并应当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增加补正资料时间)完成清算审核。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清算审核时间的,应当将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批准,并通知纳税人;其他即时办结。 |
| 是否网上受理 | 是 | 网上办理方式 | 全程网上办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是否属于“非接触式”服务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1.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办理。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具体网址为:(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8443)。
2.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咨询问办。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办理需要的,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征纳互动”图标,选择“人工服务”页面后,全省征纳互动服务坐席人员在线为您咨询问办。
3.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建议您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服务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主管税务机关
不收费
具体办理时间可通过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由县及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实施,并应当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增加补正资料时间)完成清算审核。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清算审核时间的,应当将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批准,并通知纳税人;其他即时办结。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7.财产和行为税纳税义务人在首次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8.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 2份 | 原件 |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 | 表单下载 | 无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 享受财产和行为税优惠的纳税人 |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 2份 | 原件 |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 | 表单下载 | 无 |
| 享受财产和行为税优惠的纳税人 | 减免税证明材料 | — | 原件 |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提供纸质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报电子资料 | - | 无 | 根据各税种申报规范确定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电子稿 | 签名签章 | 操作 | 备注 |
|---|---|---|---|---|---|---|---|
| 税源或税源变化的纳税人 |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 2份 | - | - | - | 表单下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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