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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一)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特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文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风险等级高、信用等级低被列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纳税人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

  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涉税相关指标、企业信用及风险分析识别结果,结合各地监管实际,从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选取企业开展随机抽查。

  三、检查部署

  依托大数据和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注重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优化配置监管资源,科学研判、准确分类、精准画像,提升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各市稽查部门做好相关企业的自查辅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全面自查,不断推动双随机监管成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提高监管统一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企业自查后,税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联合抽查,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联合抽查,增加监管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开展抽查工作

  各市稽查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部门联合监管要求,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促进信息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各市稽查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沟通配合,及时归集检查结果。同时将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及时总结,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

  (三)推动阳光监管,强化公正文明执法

  各市稽查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做好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公开公示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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