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太原海关2023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太原海关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特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建立健全税务与海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公开透明、协同高效、优势互补的执法新格局。
二、抽查对象
根据海关提供的联合抽查企业名单,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部署
各市稽查部门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辅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根据企业自查和涉税风险情况,结合海关工作计划,科学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检查过程中要突出涉税重点、强化风险分析,坚持精确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精确度。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自查组织工作。
各市稽查部门要辅导相关企业做好自查工作,深入了解企业收入来源、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方式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提高抽查专业性,实现监管精细化。
(二)做好立案检查工作。
各市稽查部门要精准分析自查情况和涉税风险情况,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根据重点检查名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做好后半篇文章。
各市稽查部门要加强对被查企业普遍涉税违法问题及违法手段的分析研究,摸清出口企业经营特点,认真分析发现的税收政策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加强征管和税政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稽查成果增值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