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类

4.37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在境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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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下载样式  下载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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