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类

3.3 发票票种核定调整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申请增量或变更开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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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此表提供免填单服务,仅需您签字确认。  下载样式  下载表单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实名认证免报送

《发票领购簿》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报送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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