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最多跑一次 报告类 报告类 索引号 11140000012184142Y/2018-0022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标题 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09-07 废止日期 2.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字号:[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下载 在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商业80万,工业50万,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500万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纳税人超过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1份) 下载样式 下载表单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1份),实名认证免报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