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现将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对列明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反馈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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