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频道(shanxi.chinatax.gov.cn/son/sf-1140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产业路60号,邮编:030006,电话:0351-2183226,传真:0351-2183233)。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19年4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西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一是根据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

    (二)完善公开平台,规范栏目设置。一是按照省局要求,在网站信息公开页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认真履职,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相关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检查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7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28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665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9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生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示范区税收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山西省税务局网站示范区频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沟通联系,整合“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工作人员与相关业务科室的衔接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汇总与信息公开同步化,确保政务信息可以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三是健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层次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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