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对太原晨东志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浩康洪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易赛娴工贸有限公司、山西琳亮诗斌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彪众盈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鑫动向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坤宏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税务处理决定书》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月7日
附:1.
太原晨东志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58号).pdf
2.
山西浩康洪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66号).pdf
3.
山西易赛娴工贸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67号).pdf
4.
山西琳亮诗斌能源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65号).pdf
5.
山西彪众盈科贸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64号).pdf
6.
山西鑫动向能源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5〕59号).pdf
7.
山西坤宏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处〔202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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