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对山西吉日雅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沁晗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采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1月6日
附:1.
山西吉日雅科技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检通〔2025〕87号).pdf
2.
山西华宇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检通〔2025〕86号).pdf
3.
山西沁晗梵新能源有限公司(晋综改税稽检通〔2025〕7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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