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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税务:“1223”措施强化组织收入保障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一中心、两原则、两联动、三步走”组织收入思路,持续创新方式方法,统筹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收入形势研判,强化组织收入保障,以税务力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中心”聚焦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把全市税务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抓大抓小,抓实抓细,不断提升组织收入的精准性和覆盖面。

  “两原则”就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和税费皆重理念。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在这个大原则下,密切关注煤炭、制造业、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重要行业、重大项目,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持“税费皆重”理念,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收入职责划转,不断提升社保非税征管服务。

  “两联合”就是市县两级税务部门联动联合,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推动。市局强化两级联动,组织各县区局因地制宜深入分析本地税源特点和分管税费种,密切关注煤炭、制造业、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重要行业、重大项目,就保增收促稳定因地因税,出实招,想实策,强化税收监管,深挖税收潜力。加强同地方政府协调联合,就组织收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关键企业多次深入沟通交流,赢得理解支持,增进协调配合,奠定坚实地区基础保障。

  “三步走”就是抓好组织收入“事前、事中、事后”三步管理。加强“事前”管理,征期前对全市范围内年营业额过千万的企业集中开展摸排,动态紧盯全市209个市局重点税源企业,掌握重点税源变化,针对性制定服务管理举措,分级分类市局对集团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帮助企业科学安排资金,不断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随着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的企业陆续到期,积极主动开展好对纳税人的到期提醒,确保税款按时入库。加强“事中”管理。在征期内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准确预计当月税收,同时督促各税源企业及时申报当期税款,确保申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加强“事后”管理,及时查漏补缺,督促缴税。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常态化打虚打骗、大案要案查办、重点行业随机抽查、积案清理等重点工作作为突破口,加强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文旅部门等多家单位协调联动,对立案检查户数、结案户数、查补入库数等指标定期通报,不断提升查补额及入库率。以“控新欠、减陈欠、防死欠”为总体目标,开展系统控欠清欠工作。市县两级征管、收核等部门采取横向联动机制,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定期进行数据互通,结合总体收入情况动态调整清欠计划,建立清欠进度周报制度,明确各县级局欠税管理主体责任,每周一汇总各县级局上周清欠情况,每月在全市通报各县级局清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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