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高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公开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一方面,通过税收宣传月、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册、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以及税收执法、涉税事项办理制度、办法和流程等。另一方面,借助网络平台进行税务信息主动公开,形成既服务于纳税人又便于纳税人监督的工作格局,提升税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规范性及执法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总局下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细化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适时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及时公开到位。同时利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等渠道,主动公开最新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保障完善各项机制的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3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的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高平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2025年,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实质性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积极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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