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陵川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陵川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陵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晋城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jc-11405)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陵川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古陵路与黄围街交叉口东南角,邮编:048300,电话:0356-6207589,传真:0356-620758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陵川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推进税收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改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各部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规范。梳理整合了有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新闻发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等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明确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

  (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保密审查。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坚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审查公开事项,及时清除涉及纳税人个人信息的公开内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努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及时澄清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切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权。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责任追究制度,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强化考核和督查。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认真解决、严肃查处纳税人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58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0

2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0268.9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纳税人的利益。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贴近纳税人的需求,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二是创新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外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实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强化过程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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