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聚焦县委县政府“坚持见新见绿、勇于求新求变、确保县泰民安、开创千秋伟业”的24字理念和“一个统筹两手抓”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紧扣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热点,组织开展多项税收宣传活动,借助省市局门户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阳城税务》简报、税收宣传展板、报纸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共完成省级以上对外宣传稿件35篇,进一步畅通了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的渠道。除此之外,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各税务分局(所)设立意见箱,向纳税人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举措并进行落实,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建强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通过举办多场专题培训会,持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三是抓好绩效考核。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反馈诉求等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定期开展考核考评,力求把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现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载体、新形式,打造具备导税咨询、简易事项快办、绿色通道畅通的一流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税务分局(所)。积极运用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公众更加快速获取政府信息,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强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明确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强化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和机构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科学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各部门及时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和数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涉税政策和事关民众利益的事项。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最新政务公开政策和内容,使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力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信息公告窗口建设,积极公开减免税、税收优惠政策、惩治违法行为等情况。持续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注重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和分析,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季度分析、半年督查、全年总结”的工作绩效评价分析机制和“两制”考核要求,定期对全局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有效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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