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关切和期待,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借助省、市局门户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阳城税务》简报、税收宣传展板、报纸媒体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布重大税收事项和工作情况,2021年共完成市级以上对外宣传稿件53篇,进一步畅通了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的渠道。除此之外,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借助“税收宣传月”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办税服务厅、各税务分局(所)设立意见箱,向纳税人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全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总局、省局、市局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举措并进行落实,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数据,构建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通过举办多场专题培训会,持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相关单位、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全年分时间、分节点开展考核考评,积极保障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抓深抓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现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载体、新形式,借助办税大厅LED显示屏、公开栏、宣传架等设施,打造具备导税咨询、简易事项快办、绿色通道畅通的一流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税务分局(所)。积极运用线上、线下两种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公众更加快速获取政府信息,确保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不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国家税务总局阳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强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明确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强化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这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提升。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宣传最新政务公开政策和内容,使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工作责任意识,转变工作理念风。二是全力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强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科学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各部门及时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和数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力求让涉税政策和事关民众利益的事项为社会各界及时获知,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有效拓宽政务信息的公开广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信息公告窗口建设,借助阳城政府网、县电视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公开减免税、税收优惠政策、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同时,配合县政府信息网站,积极研发社会综合治税软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力堵塞税收漏洞,挖掘税源潜力。四是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管理硬度。结合“季度分析、半年督查、全年总结”的工作绩效评价分析机制和“两制”考核要求,定期对全局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有效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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