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焦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融入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全流程,切实保障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着力提升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权威性与及时性,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一是聚焦法定内容公开,对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联系方式、人事任免等内容及时准确更新;二是聚焦税费政策公开,重点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创新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通过税企座谈会、税收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切实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疑惑、纾解纳税人缴费人涉税困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我局不断强化制度保障与流程管控,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导向正确,严守保密防线。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不断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打造多元载体协同的公开平台体系。依托“晋城税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网站、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解读税费政策、提供便民服务;持续优化传统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载体,公开最新政策、办事流程等信息,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便捷获取。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强化考核评估与机制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畅通监督举报与咨询建议渠道,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丰富度有待提升,对特殊群体需求、重点业务领域覆盖不足,针对个性化办税问题的信息供给缺乏精准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定期按行业、领域梳理整合相关政策,持续提升公开内容的丰富度与精准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管与实时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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