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4.《失业保险条例》
25.《工伤保险条例》
26.《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8.《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9.其他税费相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社会大众,税务人员。
三、普法目标
税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公民对税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税收法治的认同度明显提高,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四、普法举措
1.突出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税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在税务系统走深走实、落地落细。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全体税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教育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2.注重日常普法宣传。聚焦税务部门主责主业,大力宣传税费法律法规、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举措等,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做在日常。在普法渠道上,通过新闻媒体,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抖音平台等进行;普法方式上,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和微视频等方式进行;普法阵地上,依托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税费种主管部门、纳税服务处、教育处、机关党委、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3.组织开展特色活动。组织“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和“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特色活动,集中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面对面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帮助经营主体熟悉掌握涉税业务办理、及时享受优惠政策,不断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税费种主管部门、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4.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深化“政策找人”,持续做好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开展红利账单推送工作,促进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深入推广征纳互动服务,优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的涉税咨询和办税缴费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税费种主管部门、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五、责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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