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2023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推进县级局政治机关建设、县级局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晋城市税务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990条,“晋城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790篇,累计阅读次数超过33.9万次,“晋城税务”新浪微博推送信息688条,累计点击量达125.5万次,主要内容包括最新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二是通过各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税收宣传展板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畅通了纳税人知晓政府信息的渠道。三是借助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地标性建筑广告屏等载体深度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开通“0356-2312366智税云厅服务专线”,切实增强政策辐射效应。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征纳互动税企沟通平台、“晋税通”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下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具体要求给予了申请人准确回复。办理完结后,对产生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了归档保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优化信息发布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强化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和诉求回应,做到有求必应,有答必准。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同组织、同部署、同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各平台政务公开作用,全年依托门户网站、“晋城税务”微信公众号及“晋城税务”新浪微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晋城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线下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以下几项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方式。采取在线培训、线下培训、电话答疑、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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