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九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网站(http://jc.tax.sx.cn/son/jc-11405)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西街1023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86580 ,传真:0356-2086565)。
一、概述
2018年,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税务工作中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保障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工作机制扎实有力
税务信息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内容广,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根据我局“两个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科室负责制,形成了由办公室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领导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初进行科学细化分解,全年分时间节点开展考核考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工作内容全面具体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明确了9大类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时限及相关要求,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及税收业务办理全部纳入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作业”。这9大类内容,包含了机构信息、领导介绍、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年度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本局行政职权及便民服务事项、人事任免、应急预案、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确保了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税务工作。二是在机构改革后,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确定了牵头科室和配合部门,在每个科室配备了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三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进一步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试行办法》,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实施按月考评,按季督察,动态管理,促进了各单位自觉履行政务公开责任。
(三)工作落实深入有效
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形成了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把信息公开与税法宣传相结合,坚持“公开为正常,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职能作用,把税收政策向纳税人及时全面公开。把信息公开与办税公开相结合,把全局各科室的机构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公开,确保纳税人能够明明白白公开办税信息,促进税务干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把信息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税收执法工作中实行“八公开”,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政策法规、服务工作规范等方面工作进行公开,把整个纳税过程置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条数22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1条。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市纳税服务、税收管理等方面出台的措施办法。此外,还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向全社会公布和宣传有关知识。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信息,市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使群众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如充分利用山西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宣传栏、晋城税务子网站、微信公众号、税收宣传月等多种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调整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科学部署、明确职责,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二是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三是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四是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五是推进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公开,六是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全市税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获取税务部门的政府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作了《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表》,供群众下载填写,并且安排专人受理申请。一年来,我局尚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下发的方案,我局参照方案要求自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步确定公开标准,实施动态调整。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并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网站发展指引的有关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和办税服务大厅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可读性和关注度不够。信息公开目录的展现形式不够清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平台申请率较低等。二是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标准模糊,不能够及时主动公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落实省局及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与资源,配备政务公开专业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积极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积极与人事教育科协商,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三)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部门维护流程,多个部门联动,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
(四)适时开展业务专家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活动,集中解答政策疑难问题,加强税企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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