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按照《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一、持证人姓名:高国强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27198001
二、持证人姓名:田勇刚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13230081
三、持证人姓名:陈乔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13230082
四、持证人姓名:王师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平城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02190132
五、持证人姓名:刘嘉鹏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云冈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11190041
六、持证人姓名:赵超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云冈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11190042
七、持证人姓名:陈波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云冈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职责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晋税征14021423000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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