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市局办公室为牵头负责单位,并选派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公开内容和服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评议,促进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窗口建设,在各级办税服务大厅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整合工作流程,将相关操作与公文办理同步进行。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等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加强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热点政策和重点事项,真正做到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三)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结。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修订完善了《大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大同市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大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85

行政强制

1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大同市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宣传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亟待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大同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山西省税务局和大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围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一是积极开展有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二是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四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丰富政府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工作紧密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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