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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在线访谈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开展近期税费热点政策的在线访谈

时间:2026年02月24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段富军

简介:本次在线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同志,围绕近期税费热点政策话题,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沟通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现场图片

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晋城税务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与广大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2026-02-24 09:00:21]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02-24 09:03:23]

主持人

我们开始今天的访谈,有网友提问,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亦同步施行,请为我们介绍一下基本情况。[2026-02-24 09:04:0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值税立法和改革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和各链条,是目前我国第一大税种。1993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此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作为暂行条例配套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暂行条例。[2026-02-24 09:08:57]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哪些情形应该缴纳增值税?[2026-02-24 09:20:17]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条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增值税法第3条所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作出细化规定:一是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二是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三是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四是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2026-02-24 09:21:16]

主持人

好的,感谢段科长的解答。有网友提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是否征收增值税?[2026-02-24 09:26:13]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规定:“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七、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6-02-24 09:28:43]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2026-02-24 09:39:34]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填表方法如下:1.将价款按3%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销项税额=销售额x3%。将销售额、销项税额填写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栏对应的列次。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中“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129924”,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5栏填写“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第21栏填写“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3栏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4栏填写“应纳税额合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的数据。[2026-02-24 09:42:25]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2026-02-24 09:54:24]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段富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2026-02-24 09:56:44]

主持人

感谢段富军科长的耐心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0356-2312366进行咨询。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咱们下期再见![2026-02-24 09: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