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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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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相关事项的在线访谈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9:00-10: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周思宇

简介:本次在线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的周思宇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内容与大家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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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晋城税务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的周思宇同志,与广大纳税人进行在线交流。[2025-11-11 09:00:00]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2025-11-11 09:03:34]

主持人

我们开始今天的访谈,首先请周思宇为大家简要介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颁布实施有关情况。[2025-11-11 09:05:0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国家法律。该法于2016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法。随着它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正式进入了“税时代”。几年来,随着环境保护税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收入总体平稳增长,执法刚性稳步增强,环境保护税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效应。[2025-11-11 09:06:23]

主持人

刚才您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税法,那么该法有什么特点?[2025-11-11 09:16:33]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要有4个方面特点:(一)“费”改“税”,实现税负平移。我国1979年确立排污收费制度,选择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遵循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制度平稳转移原则,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目、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二)减税、免税,减轻企业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减税。对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二是免税。有五种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分别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通过以上措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三)收入归地方,提高地方环保积极性。之前排污费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国发〔2017〕56号),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但考虑到企业排污监测的专业性,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环保部门依法监测管理企业排污,和税务机关定期交换纳税资料。(四)加大投入,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不仅在依法治国层面意义重大,也进一步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此前,排污费征收后实行专款专用,收到的排污费作为财政预算的一部分,用于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不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而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利用税收杠杆,倒逼企业减排。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少排污则能享受税收减免,通过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二是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力度。原来由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予以充分保障,同时,环保投入力度还会不断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2025-11-11 09:18:37]

主持人

很多网民关心,自己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2025-11-11 09:43:04]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2025-11-11 09:43:56]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对于这些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来说,什么样的污染物是需要征税的呢?[2025-11-11 09:46:24]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是影响环境的最主要污染物,国际上一般都选择对这四类污染物征税。我国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也是这四类污染物。参照国际经验,并与我国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向水体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包括氨氮、化学需氧量、重金属、悬浮物等;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等;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2025-11-11 09:47:12]

主持人

之前提到了环境保护税的减免税情形,有网友提问,如企业符合条件,应当如何申请减免?[2025-11-11 09:57:13]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周思宇

只需要通过填写环境保护税减免税申报表来进行减免。环境保护减免税项目属于备案类减免,对符合减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2025-11-11 09:58:37]

主持人

感谢周思宇的耐心解答!通过与网友的互动,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0356-2312366进行咨询。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咱们下期再见![2025-11-11 09: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