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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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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在线访谈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9:30-10:3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员 钟杰芳、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员 侯瑜瑕

简介:今年以来,国家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让便民办税“春风”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将举办在线访谈,解答政策适用、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等常见涉税疑问,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加快转型升级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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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的访谈主题是“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参加本次访谈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钟杰芳、侯瑜瑕。欢迎广大网友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或提出建议。[2021-05-10 09:31:23]

主持人

今年以来,国家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先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先请二位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晋城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2021-05-10 09:33:4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钟杰芳

下面我就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一是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二是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三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四是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五是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2021-05-10 09:36:14]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侯瑜瑕

为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全面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红利,晋城市税务局以帮助纳税人准确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为重点,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便民办税服务。一是辅导宣传“广”。通过办税服务厅、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方式分类分层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特别是对于新出台的重大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等形式,深入浅出讲透政策措施的重点难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二是办税服务“优”。全面简化税费优惠办理手续,选派业务骨干担任网格员,分户梳理可适用优惠政策,运用大数据按日扫描分析应享未享疑点信息,确保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到人、辅导到户。三是优惠享受“准”。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按户归集“税费优惠大礼包”,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基层、精准触及受惠主体。[2021-05-10 09:44:26]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现在已经有纳税人在提问了,我们来看一下。[2021-05-10 09:47:00]

网友 缘聚

我是做餐饮行业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去年疫情国家为了帮助我们,有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我想问下今年这些政策还延续吗?[2021-05-10 09:48:3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钟杰芳

根据2021年3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文件,您可以继续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直到今年12月31日。[2021-05-10 09:50:25]

网友 5245561741

我个税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之前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人在外地,有没有什么比较方便的办理方法?[2021-05-10 09:57:3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侯瑜瑕

您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行退税。同时鉴于您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掌上办税。[2021-05-10 10:01:24]

网友 兰亭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2021-05-10 10:08:2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钟杰芳

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1-05-10 10:13:27]

网友 碧海蓝天

我是一家主营为制造业的企业,在一些产品的研发活动难免会有失败,想问一下,失败的研发活动能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什么变化吗?[2021-05-10 10:17:23]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钟杰芳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同时,根据最新下发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且在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上,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申报期办理预缴申报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2021-05-10 10:21:34]

网友 碧海蓝天

我还是上一户制造业企业,我想追问下,如果要享受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1-05-10 10:26:55]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侯瑜瑕

政策适用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其规定执行。[2021-05-10 10:28:23]

主持人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如果各位网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各基层办税服务厅电话进行提问。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感谢今天到场的两位嘉宾。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1-05-10 10:30:25]